年終獎的計稅方式一直是眾多納稅人關注的焦點。在個人所得稅的計算中,年終獎可以選擇單獨計稅或者合并計稅。那么,這兩種方式究竟有何不同,又該如何選擇呢?

年終獎金計稅單獨計稅還是合并計稅
首先,我們來看看年終獎單獨計稅的方式。這種方式下,個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會被除以12個月,然后根據(jù)得到的數(shù)額對照綜合所得月度稅率表,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(shù)。具體計算公式為:應納稅額=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×適用稅率-速算扣除數(shù)。
以小劉為例,假設他年終獎為5萬元,適用10%一檔稅率;其他綜合所得在減去五險一金、免征額、各項扣除后為10萬元,同樣適用10%一檔稅率。在單獨計稅的情況下,小劉的年終獎需納稅4790元,綜合所得應納稅7480元,兩者相加,小劉應納稅總額為12270元。
然而,如果選擇合并計稅,那么年終獎就需要并入綜合所得進行納稅。計算公式為:應納稅額=完成各項扣除后的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×適用稅率(年度表)-速算扣除數(shù)。同樣以小劉為例,在合并計稅的情況下,他的應納稅綜合所得額為15萬元,適用20%一檔稅率,應納稅總額為13080元,比單獨計稅時要多繳稅810元。
因此,對于像小劉這樣的納稅人來說,選擇單獨計稅可能更加劃算。當然,每個人的具體情況不同,選擇哪種計稅方式還需要根據(jù)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綜合考慮。

最后,需要提醒的是,2023年度個稅匯算清繳的具體計算公式已經明確。納稅人可以根據(jù)自己的實際情況,按照公式計算應退或應補的稅額,確保自己的納稅行為符合法律法規(guī)的要求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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