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特拉華州衡平法院對前《馬拉松》項目負責人克里斯托弗·巴雷特提起訴訟的案件作出裁決。這起涉及游戲開發(fā)商Bungie及其母公司索尼的巨額索賠案件被正式駁回,但此舉并非基于對案件實質內容的判定,而是由于司法管轄權爭議導致的法律程序問題。

該法律糾紛起源于2024年12月,巴雷特指控Bungie和索尼以"不當解雇"為由終止其職務,其目的在于規(guī)避因公司收購協(xié)議而應支付的數千萬美元報酬。根據媒體披露的信息,Bungie此前進行內部調查時發(fā)現(xiàn),多名女性員工對巴雷特的行為提出投訴,內容涉及不當信息傳播、外貌評價以及具有冒險性質的對話內容。
針對相關指控,巴雷特方面堅持認為,這起解雇事件實質上是將其作為"替罪羊"的舉措,以此作為拒絕支付相關款項的借口。而索尼與Bungie則始終強調,解雇決定是基于充分理由做出的,并表示將對所有指控采取積極應對措施。
根據2025年12月10日公布的法院裁決文件顯示,法官已在10月13日要求原告方就管轄權問題提出辯護理由。經過全面審查,法院最終認定,即使爭議內容與股權激勵、并購協(xié)議或支付安排存在關聯(lián),其本質仍屬于金錢支付糾紛,此類案件通常應當由普通法院系統(tǒng)進行審理。
值得注意的是,法院還對巴雷特依據《家庭與醫(yī)療休假法》提出的復職請求作出評估。盡管理論上存在可行性,但法官認為獲得批準的可能性相當有限,同時指出經濟賠償很可能已經構成充分的救濟措施。此次駁回決定并不意味著法律爭議的終結,依據相關法律規(guī)定,巴雷特仍可選擇將案件移送至特拉華州高等法院繼續(xù)審理。案件的后續(xù)進展仍將保持持續(xù)關注狀態(tài)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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